支持范围: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承担的当前国家和省鼓励的新兴产业重点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制约行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项目;智能装备、纳米技术应用、环保技术、生物医药、高性能钢铁材料、特种纤维材料、新能源技术、高精度数控机床及功能部件、石化成套设备、高压电力设备、医疗设备、氟化工、新型膜材料、液压技术等研发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要按要求编写《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基本情况表》及《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报材料及企业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加盖防伪标识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项目资金来源证明分别报省经信委科技处、省财政厅企业处各一份(包括电子版,纸质材料需胶装成册)。
联 系 人:省经信委科技处 宋旭
联系电话:024-86892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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