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范围: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从海外公司、企业和科研单位获得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制造技术等,包括购买设计、流程、配方、设备制造图纸和工艺、检验方法、维修保养等技术资料;引进技术实现产业化必需进口的关键设备、测试仪器、专用软件和样机;进口能够提升产品制造质量和技术水平的重大(关键、成套、检测)设备、应用软件等。
企业引进先进适用技术项目应符合《辽宁省鼓励企业并购和引进技术项目指导目录》要求。
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要求编写《辽宁省引进海外先进适用技术项目资金申请表》和《辽宁省引进海外先进适用技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纸质材料需胶装成册)分别报省经信委科技处一式四份、省财政厅企业处一式一份。
联 系 人:省经信委科技处 韩光
联系电话:024-86892497
E-mail:Ljmw1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