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季开学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向学校食堂及相关单位发放了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提示函,要求学校食堂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同时,对开学后的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外托餐经营者及高校周边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
3月13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再次对全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尤其要以近3年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的学校为重点,迅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校(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校(园)长的管理责任,规范食堂的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行为,年底前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
进一步开展“辣条”等“五毛食品”经营的执法检查,对辽宁境内“辣条”等休闲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开展产品抽样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责令下架、停止销售,并没收产品予以销毁,依法查处违法产品的生产企业。
此外,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还联合教育部门,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对校园周边小食杂店开展督导检查,防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