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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监督检查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10 16:13:41

辽经信产业[2015]138号


各市(绥中、昌图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确保《公告》内车辆生产企业规范生产,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监督检查。各市(县)要按照《全省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落实,严格检查,及时报送检查落实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省经信委 产业政策处  田继文 
    024-86895724  86894192(传真)
    电子邮箱:Lncyzcc@vip.sina.com

                                        2015年5月15日


全省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0〕453号)、《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0 年第109 号公告)等文件规定,以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以下简称《公告》)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全省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及《公告》管理有关规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好“源头治理”。通过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对《公告》内车辆企业的检查活动,加强和促进《公告》及生产一致性管理工作,不断推动《公告》内企业生产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并切实排查和消除车辆生产中潜在的违规问题,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完善我省汽车生产领域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行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企业负责与政府监管相结合。作为《公告》及生产一致性管理工作的事中监管环节,各市(县)及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监督检查。企业只有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守信重诺履行责任才能求生存、谋发展,作为市场主体,相关企业要积极主动配合检查,各级经信委须按照国家《公告》管理规定对企业的准入、生产进行监管,进一步巩固车辆生产领域秩序、完善公平竞争环境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与积极整改相结合。各市(县)及企业在检查和自查中应实事求是,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查摆,企业须在各市(县)经信委监管下,针对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极整改,形成预防机制,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监督检查相结合。监督检查工作以企业自查、各市(县)监督检查和省级抽查相结合,确保落实《公告》及生产一致性管理规定等要求,并要将监督检查常态化。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各市(县)辖区内的《公告》内所有车辆生产企业,包括整车、专用车、低速汽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及《公告》产品符合性及生产一致性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
    《辽宁省车辆公告企业监督检查表》(以下简称《监督检查表》)中包含企业基本情况、《公告》及生产一致性管理涉及的相关信息、生产项目、经营情况等。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逐条自查如实填写,将《监督检查表》(书面及电子版)、《承诺书》报送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监督检查
    各市(县)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公告》及生产一致性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负责对企业的生产条件、生产一致性、产品符合性、相关批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和核实企业生产情况、工商登记事项是否与公告内容一致,项目批件是否完备等。依据企业自查材料,核实《监督检查表》中所填情况,确保表中所报各项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三)抽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根据企业及各市(县)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组织专家对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抽查和核实。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应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针对企业自查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检查和整改工作按时完成后,将企业情况、检查结果、整改结果和意见形成工作总结。
    (二)合理安排各阶段工作,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监督检查工作。我委将根据各市(县)报送材料,总结各地经验,与抽查结果一并形成全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三)各市(县)务于6月10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材料、《监督检查表》(均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及《承诺书》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产业政策处)。
    监督检查工作文件及相关表格请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通知公告”栏或产业政策处“工作动态”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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