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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情况调研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10 16:08:13
各市经信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已于6月24日颁布实施,为更好落实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出台具体扶持政策,我委决定对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产业发展情况。对省内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关键零部件企业、科研院所进行调研,深入了解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产品技术水平、生产规模、研发能力、产业化现状、重点项目情况、十三五发展方向和重点等内容。
    2、推广应用情况。对沈阳、大连两个示范推广城市推广应用情况进行调研,重点了解示范推广的工作机制及运行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充换电配套设施建设、在线运行的新能源汽车种类和数量、示范推广的主要做法、运行效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示范推广计划等。
    二、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采取书面调查和现场调研相结合的形式。
    对产业发展情况,将采取书面调研的形式。请各市经信委组织域内相关企业填写调查表(按产品类型分为整车、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池材料、电池管理系统等),由企业到省经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填报(www.lneic.gov.cn)。
对推广应用情况,将采取现场调研形式。请沈阳、大连两市按照调研要求介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对重点研制和运营企业、充换电场站、运行线路等进行现场考察。
    三、调研要求
    请各市经信委认真组织企业填报调查表,各市汇总后于7月30日前将“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情况汇总表”、企业调查表电子版一并发送到qccbc518@163.com
    拟于7月20-30日期间对沈阳、大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进行调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两市做好调研准备工作。
    为便于开展调研工作,我委收集汇总了我省部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相关企业情况,形成了“建议调研企业名单”,仅供参考,请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减企业并开展调研。
    四、调研人员
    张春福  省经信委汽车船舶处 处长
    汪金华  省经信委汽车船舶处 副处长
    贺晓杰  省经信委汽车船舶处 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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