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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批复沈阳市苏家屯区、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方案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7-12-18 10:09:20
  2015年7月,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地区〔2015〕1710号)要求,组织各市积极申报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我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确定为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

  2016年9月,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各地开展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发改办地区〔2016〕2076号),正式批准我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两市分别编制了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方案。为确保方案科学合规,邀请有关专家对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两市已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省发展改革委近期将正式批复两个示范区总体方案。
 

  苏家屯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地处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北部,位于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浑南高新技术产业区中间地带。示范区建设依托省级开发区——沈阳雪松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110平方公里,核心区面积50平方公里,东至旅游产业大道,南至苏长线,西至翠菊路,北至云杉路。示范区主要任务是“完善新型城市综合发展体制机制,探索市场化建设产业新城模式”。
 

  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城融合示范区位于锦州市城区南部,覆盖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具体界定为:西起凌西南路—锦朝高速,东至高新区区划边界,南起京沈高速公路,北至小凌河,总面积110.44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1.84平方公里,农业用地面积55.04平方公里,生态用地面积17.87平方公里,水域面积5.69平方公里。主要任务是:探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改革政策,完善产城融合管理与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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