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我省上报的《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框架方案》在本委机关15个司局和国务院24个部委间进行了广泛地征求意见,获得了普遍的赞同。在对各有关部门提出的64条修改意见进行认真吸纳,对“框架方案”进行多次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2010年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张平主任已正式签发文件,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呈送的《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框架方案》上报国务院审批。这标志着沈阳经济区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已进入了最后的审批阶段,成功在即!
国务院一经批复后,我们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的指导下,立即着手编制《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沈阳经济区的各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即刻步入全面启动和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