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经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税务局联合审核,辽宁省通信行业协会等19家单位符合规定条件,拟确定为我省2018年第一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省级),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2018年6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辽宁省财政厅联系人: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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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联系人 :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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