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8号)要求,结合各国有粮食企业申报情况,现将2017年承担储备粮油国有粮食企业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于2018年5月1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省农委联系人:赵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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