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省安委会下发《全省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4月到12月底,我省将统一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以切实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按照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意见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集中打击、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督促企业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管控风险,消除隐患,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矿山开采(含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含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学校安全、海洋渔业、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存在粉尘涉爆、制冷涉氨、涉煤燃气、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为重点,覆盖其他存在重大风险因素及易发多发事故的行业领域。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从4月下旬到11月底,在各行业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省安委会每两个月选取两个重点行业(领域),集中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地区动员部署情况、企业(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各市督查检查情况及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同时,《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人,精心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并创新工作模式,压实工作责任,务求整治实效,及时报送信息,扎实开展好本行业领域和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