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继往开来的关键一年。辽宁省振兴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准确把握“稳中求进、稳中求快”的经济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这个重点,坚持走具有辽宁特色的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之路,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增量带动结构优化、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发展保障民生改善,努力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夺取全面振兴的新胜利。为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步伐,要做好以下十三项工作。
一、系统总结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成效,研究制定新十年振兴政策
1.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组织实施辽宁省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十周年总结暨新十年深入实施振兴战略总体思路研究工作方案,以振兴战略实施10周年为契机,系统评价振兴战略在辽宁的实施成效,为国家层面开展总体研究夯实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参考。
2.深入开展重大问题调研,充分反映振兴政策诉求。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辽宁省城市老工业区调整改造,支持沈阳创建国家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示范城市和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大连设立国家级金普新区等重大举措。
3.配合国家工作部署,做好国家调研组到我省开展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省级主流媒体,积极开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实施1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二、贯彻实施《东北地区“十二五”振兴规划》
1、认真实施《东北地区“十二五”振兴规划》所确定的各项任务。深入发掘其政策支持具体内涵,省各部门(单位)要主动与国家对口部门沟通联络,充分反映我省深化实施东北振兴战略的实际工作诉求,全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并做好落实推进工作。
2、按时完成国家交办的《辽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研究》课题研究任务,全面反映辽宁的政策诉求。争取更多城市列入《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1-2020年)》范围,享受国家振兴政策的支持。
3. 组织贯彻落实《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加快建立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4、贯彻实施《中国东北地区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规划纲要》,深化与日本、韩国的经济合作。积极承接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转移。务实推进中朝、中蒙互利合作。以中朝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和黄金坪、威化岛经济区为突破口,推动中朝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积极参与东北地区外向发展各项活动。
5、深入实施三大区域发展战略。辽宁沿海经济带42个园区要加速开发开放,加速上规模上水平,加速把沿海各城市、各新区连接成经济带、城市带和旅游带。大连要努力发挥好核心城市作用,带动沿海经济带不断走向未来。加大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沿海主要港口建设力度,大连港集装箱吞吐量要向1000万标箱迈进;营口港要努力实现吞吐量3亿吨;盘锦等四个亿吨大港建设要取得新进展。沈阳经济区要以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同城化一体化。要加快全省县城建设,形成城市带;加快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公路建设,形成交通走廊;抓好57个主导产业园区,形成经济带。沈阳要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目标,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辽西北要以五年大变样为目标,加速实现突破。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促进产业、资金、技术、人才向辽西北集聚。重点抓好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资源勘探和开发利用,不断扩大开放,使辽西北尽快成为活力迸发的新增长区。
三、加快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增强产业竞争优势
1、全面实施工业五项工程。努力抓好工业产业集群,特别是100个重点产业集群。着力完善研发、销售、人才、金融、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要达到75个,超千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要有新进展。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重点抓好技术创新和资产重组,大力扶持重点骨干企业,支持装备制造业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企业规模。新增销售收入超十亿元的企业60户、超百亿元的企业5户。支持企业实施并购,力争完成国内外企业并购项目100个。积极推进100个工业结构调整项目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抓好节能降耗,坚决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2、加快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控制钢铁产能总量,调整结构,发展钢材深加工、精加工。延伸产业链,提高炼化一体化和精深加工水平。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促进汽车产品节能降耗,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型机械和大型成套装备制造基地。大力发展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积极开发非金属矿及深加工产品,推动石墨、硅藻土等特色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化发展,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推进绿色食品基地建设。
3、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大力推动高新技术纤维产业化。组织实施生物、新材料等领域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支持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加快建设生物医药、现代中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生产基地。新兴产业创投计划适度向老工业基地倾料。积极推进10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4、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贯彻落实《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东北地区物流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支持沈阳、大连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新增上市公司15户,大力发展各类基金、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金融业态,直接融资增长20%以上。培育壮大影视、新闻出版、演艺、动漫与创意等文化产业,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支持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以重点服务业聚集区为载体,抓好国家现代服务业试点省建设。推进100个服务业重大项目,培育100个服务业领军企业。大力发展物流、研发、会展、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建设温泉旅游大省。抓好35个投资20亿元以上的温泉旅游项目。旅游业总收入增长18%以上。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完善新农村流通服务网络,积极开展农超对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价格欺诈行为。强化质量管理,实施品牌战略。加强物价监管,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继续大力发展城区经济,将发展楼宇经济、总部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高效利用城区经济的产业背景,制定鼓励发展的扶持政策。
5、加强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大力推动区域协同创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继续支持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实验室)建设,加强与中科院等科研机构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高水平人才培养。积极开展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建设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攻克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开发一批重大产品,不断提升高新区发展档次。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增长25%。有效发明专利增长15%。 引进海外研发团队200个、并购国外科技型企业50个。抓好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和创业人才扶持工作。
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积极推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 ,加快推进实施粮食产能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推进高产创建。抓好千万亩水稻增产、千万亩中低产田改造、千万亩花生和油料作物、15万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深入开展节水增粮行动,探索建立农民购置农田小型节水设备补贴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范、有序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发展各类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积极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切实保护利用好土地资源。
2、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精神,完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农业科技示范县建设。启动粮食大面积均衡增产技术集成等研究与示范项目,开展农业高效生产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完成利用三色源菌剂在盘锦鼎翔集团旗下鼎翔米业合作示范100亩水稻(常规水稻50亩,有机种植水稻50亩)、盘锦市生态学会合作示范80亩水稻和沈阳市于洪区高花镇沈阳三色源水稻专业合作社示范100亩草莓,进行土地保护和面源污染治理的绩效评价任务。提高农作物桔秆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3、加强农产品市场和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全省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主要农产品保障供给能力建设。重点在全省设施农业的集中产区,扶持发展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提高集散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体系建设,完善与建立市场异常波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和贸易销售平台,引导“菜篮子”产品均衡生产和有序流通,保障“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粮食仓储等宏观调控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与健全粮食购销体系、储备运输体系、应急救灾体系、质量检测与市场监督预警体系,保障粮食安全运行。加快建设“北粮南运”物流基础设施。大力推动农业信息化建设。巩固提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动特色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建设。
4、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实施第二轮县域经济三年倍增计划。继续支持投资1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重大项目,力争再新上50个。大力推进一县一业,争取再有5个示范县。大力发展县域工业产业集群和服务业聚集区,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工业产业集群要达到20个。全面推进县城建设,其中20个县城要按照30万—50万人口来规划。推进县城户籍改革,引导农村人口有序转移。
五、加强社会民生和文化事业建设,使振兴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1.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补助支持力度。完成21.9万套的保障任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工业基地城市按程序申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解决13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2.加快建设一批热电联产项目,加大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力度。深入推进“暖房子”工程及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
3.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继续推进剩余乡镇、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和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工程。加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清洁工程建设。
4.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困难职工家庭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新增实名制就业80万人。进一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完善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争取国家支持开展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试点。做好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工作。继续实施蓓蕾慈善救助工程和春蕾慈善行动。
5.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基础教育技术装备和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强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努力改善我省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推动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抓好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加强高水平大学和特色大学建设,不断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6.落实《 关于促进东北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 ,组织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7.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推动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办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做好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债工作,加快培养全科医生,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深化鞍山市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8.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继续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地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三年内各市要建成博物馆、图书馆和群众艺术馆;各县要建成图书馆、文化馆和数字影院;各乡要建成文化站;各行政村要建成文化活动室和文化广场。做好朝阳牛河梁遗址和兴城古城等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完善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继续实施艺术精品创作和送戏下乡工程。建设十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培育20家重点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20%。全力做好第十二届全运会筹备工作,带动城市建设,拉动经济发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筹备好2013年锦州世界园林博览会。
六、积极推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组织实施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大力实施蓝天工程。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推广地源热泵。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全运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程。继续抓好碧水工程。主要加大对辽河干流、大小凌河及其支流、辽支、浑河、太子河、浑江等河道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确保主要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水质达到并稳定四类标准,其余支流水质达到并稳定五类标准。
2.扎实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和新的人为水土流失的控制,继续实施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退耕还林和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大对防沙治沙及荒漠化综合治理支持力度,在辽西北再启动400万亩草原沙化治理工程。继续推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建设,积极开展湿地保护补助工作。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和河湖健康评枯工作。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努力完成四年绿化辽宁目标。全年造林绿化投资300亿元以上,完成造林70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1亿株。森林覆盖率达到40%,林木绿化率达到45%。全面实施青山工程,确保五年完成任务。
3.大力推进节能环保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节能减排绩效管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全力推进污染减排。积极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工作。加快推动我省与黑龙江省开展排污权交易。加强老工业基地工业污染防治和历史遗留环境隐患治理,推进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抓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尽快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使其充分发挥应有效益。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科学开发云水资源。严格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海洋生态系统和海岛生态系统保护,科学编制好全省岸线资源利用和保护规划,合理开发海洋资源。加大地质环境保护力度。
4.以煤炭工业基地采煤塌陷区为重点,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准入管理,加强对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管,推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七、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障和服务能力
1.配合国家编制出台《东北地区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做好哈大客专年内开通的准备工作;加快盘营、沈丹客专建设,盘营客专全线铺轨贯通,争取京沈客专早日开工。加快沈阳桃仙机场第二跑道、大连新机场、锦州机场、营口机场前期工作。加快推进辽宁省康平至北四家子等国家高速公路剩余路段建设,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改扩建,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丹东至通化、阜新至盘锦等6条高速公路通车,高速公路总里程要达到3917公里。
2.加快沿海港口扩建及新港区开发,强化港口集疏通道建设,以大连、锦州、营口等港口为依托,加快发展铁路与水路联运。
3.积极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推进红沿河核电1号机组、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竣工投产,建成500千伏辽中、抚顺等输变电工程。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4.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步伐,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强重点涝区治理,完善灌排体系,推动防汛杭旱、水文气象等基础设施建设。辽西北供水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大伙房水库输水三期、锦凌水库主体完工。继续抓好三湾水利枢纽、青山水库等重点工程。开工建设猴山水库。
5.进一步完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扩大移动网络覆盖,推进信息化建设。
八、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增强振兴发展的内生动力
1.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骨干企业重组。加快重点行业骨干企业重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深化企业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切实抓好绥中、昌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
2.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认真落实鼓励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全民创业。积极探索和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铁路、电力、电信、石油、银行、医疗等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等行业。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贷款担保体系,建立投资基金、创业基金、种子基金,充分发挥社会中介、协会在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作用,创造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继续实施民营经济腾飞计划,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20%以上。
3.深入推进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加快重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积极推进国有农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符合垦区特点的社会服务和管理方式。抓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
4.全面推进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创新体制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经济区范围内相关城市同城化、一体化建设。
九、构筑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1.统筹东北沿海和沿边开放,建设面向东北亚地区开放的重要枢纽,加快形成全方位、高层次对外开放新格局。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及监管查验配套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按程序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做好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的申报工作。深入实施“振兴东北引智工程”和“外专千人计划”。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5%,吸引国内资金增长30%。全力建设外贸出口大省,外贸出口额增长15%。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在海外投资、并购和承包工程。紧密围绕振兴工作实际,认真执行《中德合作-中国东北地区区域经济发展项目》辽宁省承担的协议事项。
2.继续推动实施《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 —2018 年)》。在继续组织和实施《辽宁与俄罗斯地方合作发展规划》基础上。商俄方研究调整补充一批辽宁对俄重点合作项目。配合国家用好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设立省级配套资金,支持双边合作项目。继续出访俄罗斯远东地区进行工作对接和项目推进,完善中俄地方政府合作协调机制。在两国部长级工作磋商制度和辽宁省与俄罗斯地方政府建立的工作联系框架下推动省直厅局、各市政府与俄地方政府和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促进中俄地方城市缔结友好城市。积极推进和完善东北四省区对俄合作机制。
3.继续推进辽宁与乌克兰合作。组织协调省直部门及各市,共同推进去年出访乌克兰达成共识的合作项目。
4.完善东北地区行政首长合作机制,推动落实重要合作事项。组织参加2012年东北四省区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认真完成辽宁省参会各项组织和协调事项,落实联席会议提出的各项合作任务。继续完善四省区协调机制,加强跨省区合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推进北方物流信息港建设,为东北四省区提供2万个信息联网配货站接入点。共同推进使用三色源微生物菌剂改良四省区7个土地示范点项目的推广工作。
5.研究落实东北陆地边境地区享受西部开发政策的政策范围和具体措施。启动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国家支持,将丹东市纳入享受国家西部政策范畴。
十、完善政策支撑体系,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1.以阜新转型10周年和国家召开“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座谈会” 为契机,务实推进各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
2.继续加大对资源型城市的支持力度,完善分类指导、滚动推进的支持机制。研究推动解决独立工矿区转型问题。继续支持资源型城市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3.抓好阜新、盘锦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
4.推进老矿山地质找矿工作,加强对有市场需求和资源潜力的老矿山深部和周边接替资源调查评价与勘察。
十一、加强分类指导,加快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
1.研究制定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政策措施,统筹解决老工业基地城市民生事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等薄弱环节。启动重点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工作,组织编制调整改造实施方案。
2.加强对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作的指导,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各项任务。
十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夯实社区警务基础,健全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基层管理服务能力。着力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和帮扶,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加强信息网络综合管理,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
2.完善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辽宁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争创全国综合治理先进省。
3.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加强校车管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4.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兴边富民行动规划》,促进边境地区加快发展。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和谐稳定。
十三、加强振兴机构的协调指导
1.继续发挥振兴办的职能作用,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工作。继续做好省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和推进组工作的协调服务工作。认真完成辽宁振兴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地为上级机关决策提供依据。继续做好辽宁振兴工作大事记、辽宁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简报、《振兴中的辽宁》宣传画册等撰稿编辑工作。加大辽宁振兴网的宣传力度。组织编发《辽宁省振兴老工业基地2011年报告》。
2.加强振兴队伍建设,完善省、市振兴机构的协调机制。组织和动员全省上下,为早日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