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5〕1685号)要求,我委配合省发改委上报了《2015年三季度辽宁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进展情况》(辽发改工业[2015]898号)。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制定了我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及分行业方案,严禁核准和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全面清理分类妥善处理项目,并已列《辽宁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中,上报国家。
二、2015年1—8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完成产量情况:铁4262.7万吨,粗钢4247万吨,水泥3127.5万吨,电解铝28.9万吨,平板玻璃992.8万重量箱,船舶329万载重吨。
实现利润:钢铁行业1267000万元,同比-14.2%;水泥行业-29400万元,同比-145.3%;平板玻璃行业3800万元,同比-146.5%;船舶行业103600万元,同比-47.9%。
三、组织完成了辽宁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在建4500t/d(Ø4.7X74m五级旋风预热器回转窑)新型干法熟料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核实,并经省政府公告同意后,上报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