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绥中县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试验室的申报工作。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严格审查把关,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要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编制,内容要严格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所附的编制大纲编写。
请于9月15日前将请示文件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我委高技术处。
联 系 人:唐伟、郭睿
联系电话:024-86892818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О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