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是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结合《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我省现阶段教育事业发展状况和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我省教育事业基本情况
(一)发展现状
“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教育战线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深化教育改革,扩大教育开放,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与经济社会之间、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了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
1、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国民人均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人均受教育年限由2000年的8.5年,提高到2005年的9.6年,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1年。
——学前教育快速发展,普及率有了较大幅度提高。2005年全省在园幼儿人数达到68.6万人,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由2000年的60.7%,提高到2005年的70.5%。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入全面巩固提高阶段。2005年,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7%,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99.3%;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01.8%,初中在校生保留率为97.3%,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84.1%。
——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显著扩大。高中阶段在校生总规模由2000年的84.9万人,提高到2005年的125.4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由2000年的42.9万人,提高到2005年的74.4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由2000年的42万人,提高到2005年的51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59.9%,全省每万人口中高中阶段在校生达到300人。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比例为59∶41。
——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进入中期大众化阶段。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已达75所,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由2000年的50万人,提高到2005年的98.3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2000年的15.1%,提高到2005年的33%,比全国同期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其中,普通高校在校生由2000年的32.3万人,提高到2005年的71.1万人。普通高校高考录取率一直稳定在85%以上,居全国前列。共有研究生培养机构47个,博士后流动站47个,在校研究生由2000年的1.5万人,提高到2005年的5.2万人;年招生规模位居全国第二。
2、各项教育改革不断深入
——管理体制改革有了新突破。进一步完善了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办学自主权不断扩大。
——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果。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逐步建立,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开始形成。民办教育蓬勃发展,全省共有民办幼儿园4382所,民办小学41所,民办中学157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03所,民办高等学校10所,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4040所。校企合作建成9所软件学院,吸引社会资金建成23所独立学院,引进国外教育资源建成4所国际商学院、23所各层次各类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实施生命教育工程、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扶助工程、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与管理工程、扶残助学工程等四个“未来工程”。坚持德育为首,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不断丰富中小学德育工作内容。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高校辅导员制度。
——加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力度。“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职业教育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开展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深化教育科研组织创新,搭建学科平台,培养“宽基础、重能力、广适应”的新型人才。实施“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和“教学名师工程”,实现精品课程教案上网,充分发挥优质教学资源的示范作用,形成了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体系。
——不断深化高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制定了新的高考科目设置方案,首次实施了全省高考自主命题。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市场,初步形成以校园市场为主体、省级市场为龙头,与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互通互联、资源共享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善了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2005年高校毕业生年度就业率达92.44%。
3、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十五”期间,总计投入18.58亿元,改造危房284万平方米;投入9.46亿元,新建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253所;撤并布局不合理中小学5601所;利用国家贷款7亿元,新建和改建农村高中38所。
——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完成了2074所学校(占全省农村中心校的80%以上)的宽带网接入工作,使农村学校享受到了优质教育资源。全省44个农村县(市)中小学共有教学用计算机8.1万台,每百人平均拥有计算机2.66台,建立校园网的学校达309所。筹资1.5亿元,完成了6316所农村中小学终端站点的设备配置工作。
——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提升。“十五”期间,全省投入3.7亿元,新建标准化职教中心46所;争取国债资金7000万元,重点支持了34所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增加投入4500万元,重点建设了18个高、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高等教育办学条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十五”期间,高校基本建设累计投资163.5亿元,其中,完成资产置换和吸引社会资金93.5亿元;累计扩大高校占地面积4.23万亩,新建校舍面积达888万平方米,相当于新建37所万人大学。到2005年,全省高等学校校舍建筑面积达到2078万平方米,高校校园占地面积达到7.78万亩,分别是2000年的1.75倍和2.2倍。
4、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博士点和硕士点大幅增长。“十五”期间,我省高校一级学科博士点达到59个,新增3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20个,新增13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5个,全部为新增设;二级学科硕士点1291个,新增690个。
——学科团队建设成效显著。“十五”期间,我省每年投入700万元,实施“315”人才工程,促进了高校学科的发展。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由9个增加到28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由5个增加到6个。在以学科拔尖人才为核心的学术团队中,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8项,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3项,国家科技发明二等奖1项;省部级自然科学奖3项,科学进步奖11项,其它奖项17项。获得发明专利18项,在所从事的科研项目中有26项被推广应用。
——高校科研主力军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十五”期间,高校承担的国家863项目207项,占全省70%以上;承担国家973项目79项,占全省70%以上;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29项,占全省77%;承担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1项,占全省84%。获国家发明奖5项,占全省50%;国家科技进步奖27项,占全省39%。“十五”期间,全省高校科技经费达到75亿元,比“九五”时期增长200%;转让成果1700项,增长100%;获得专利882项,增长170%。国家大学科技园由空白增加到2个;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由3个增加到6个;国家文科研究基地由空白增加到3个;国家技术转让中心由空白增加到1个,国家级科技团队由空白增加到3个。
——师资队伍水平不断提高。“十五”期间,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5.4%,生师比24∶1;小学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9.1%,生师比16.3∶1;初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5.6%,生师比14.8∶1;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0.7%,生师比19.5∶1;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占43.8%,位居全国第五位,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占44.1%。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正在实施,教师待遇明显提高。
——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扩大。全省50多所高校与国外1000多所高校、教育机构、民间团体建立并保持了交流合作关系。27所高校近40个专业与国外39所高校以“2+2”、“3+1”等方式联合培养学生。国家公派留学规模稳步扩大,来我省留学的外国学生由2000年的2600人,增加到2005年的6000多人。引智工作发展较快,平均每年到辽宁工作的文教类专家1000人次,其中60%在高校。
5、扶贫助学机制不断完善
——对困难家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从2003年秋季起,对全省困难家庭学生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课本费,即“两免”政策。全省每年投入“两免”补助资金9236万元,每年有41.8万名学生享受到“两免”资助。2005年,在“两免”基础上,农村贫困家庭住宿生实行了每年补助300元生活费制度,即“一补”政策。
——在示范高中或重点高中举办“宏志班”。2005年,全省共有1.39万名品学兼优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接受优质高中阶段教育。
——开展“爱心助学”活动。省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在全省高校开展“爱心助学”活动,主要用于改善特困学生在校期间的伙食,每年资助特困学生3万多人。高校每年还从学费中提取10%,作为资助贫困学生专项基金。2005年,发放助学奖学金6345万元,有6万余人获得资助,占普通高校在校特困生90%以上。47所高校发放助学贷款1.9亿元,获得资助的学生近3万人。
(二)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1、基础教育方面: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不高,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仍不均衡,教育信息化程度仍然较低,农村教育整体薄弱的局面未彻底改变,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义务教育投入保障和均衡配置机制尚不健全。素质教育深入推进仍然面临诸多困难。
2、职业教育方面:教育部门、劳动保障部门、产业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机制,民间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还不高。职业教育发展仍然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不能满足社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企业职业教育资源尚未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3、高等教育方面:层次结构和学科专业结构不尽合理,教育质量提高与规模发展不协调,强校及重点学科的建设力度与辽宁的经济社会需求差距较大。
4、民办教育方面:体制和机制性障碍有待进一步消除,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发展规模和速度与辽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5、教育投入方面:教育投入不足,渠道过窄,整体社会资源发掘不够,难以有力支撑教育培养规模的扩大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建设和谐辽宁,提前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阶段。《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了 “十一五”期间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新时期、新任务将对全省劳动者的素质和人才结构的需求产生重大变化,对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是适应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需要,必须加速人才培养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大力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型人才,努力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引领辽宁经济发展。
二是适应建设和谐辽宁的需要,必须加速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特别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大力推进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内在统一。
三是适应“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必须加速完善多层次、多样化发展的现代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
四是适应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必须努力构建“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充分发挥教育在构建学习型社会中的主体作用,为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二、“十一五”时期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具有崇高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代新人;以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为重点,实现辽宁教育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进一步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辽宁现代化教育体系,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创造人民群众享有公平教育的机会,满足人民群众对各级各类教育的多元化需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思路
1、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做到“五个坚持”,促进辽宁教育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教育以育人为本、办学以教师为本的思想,走人才强教的道路。
——坚持“以发展为主题”,科学地把握发展节奏与速率,使辽宁教育发展建立在“先导性和持续性”有机结合的基础上。
——坚持“以结构优化为主线”,着力构建与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适应,城市与农村之间、各级各类教育之间有机协调的辽宁教育结构和终身教育体系。
——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教育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服务的综合实力。
——坚持“以改革创新和扩大开放为动力”,努力走出一条以新体制、新机制、新方式,加速辽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路子。
2、以教育现代化为牵引,因地制宜,分步实施,促进全省各地教育在现有水平上的跨越式提升
具体分为三个梯次推进:
——以沈阳、大连为第一梯队,争取在未来五年内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发挥两市对全省各城市教育现代化的带动作用。
——以辽东、辽中地区城市为第二梯队,争取在未来10年内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发挥对辽西北城市和广大农村地区教育现代化的辐射带动作用。
——以辽西北城市和广大农村地区为第三梯队,通过第一、二梯队的带动作用和大力实施《辽宁省农村教育跨越式发展计划》,争取在未来15年内相继实现教育现代化。
(三)战略重点
“十一五”期间,我省教育将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大力加强农村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服务能力,实现教育机会均等为重点,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1、深入推进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把深入推进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新时期我省教育战线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首要使命。
——以转变教育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改革评价制度等四项工作为着力点,结合各级各类教育的特点,结合各地区和各校实际,生动活泼地开创我省素质教育的新局面。
——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融合,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和良好环境。
——进一步完善加强素质教育的制度建设和法律法规建设,加速实现素质教育制度化、法制化。
2、大力加强农村教育,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以建立健全“公共财力均衡化投入保障机制”、“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和“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从“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手,带动“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最终实现“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化”目标。
——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逐步实现农村与城市共享优质课程资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根据农村人口变化趋势,在保证稳定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制定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以“推进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为牵引,推进农村中小学相对集中办学进程,促进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优化,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3、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龙头,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促进职业教育内部的协调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以适应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为导向,以大力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推动高、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努力培养振兴老工业基地和解决“三农”问题急需的大量高级、中级实用技能型人才。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根据市场和社会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
4、以质量建设为中心,全面提升高等学校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以高等学校强校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特色学科、新兴学科为主干,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和科类结构,大力提升高等学校整体实力,使高等学校在科研贡献和社会服务中,形成良性发展机制。
——实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以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有利于创新型人才生成的高等教育体系。
——创新产学研结合体制,以构建高校科技创新体系为目标,全面推进《教育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服务行动计划》,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为提升辽宁核心竞争力提供新动力。
5、建立更加完善的扶困助学体系,解决教育机会均等问题
——建立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援助机制。以公共财政为主,多方筹措资金,分级设立扶贫助学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建立和完善资助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体系。全面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建立政府、学校和商业银行共同承担风险的助学贷款新机制;设立政府奖学金制度;广泛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以多种措施和形式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四)总体目标
1、逐步实现辽宁教育现代化
——教育思想现代化。以提高全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形成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思想体系。
——发展水平现代化。高水平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较高水平的高等教育大众化。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建设教育强省。
——教育教学体系现代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布局合理,横向沟通,纵向衔接,满足社会成员终身学习的需要;教学内容体现现代科学文化最新成果,教学方式方法开放、灵活,考试评价制度科学。
——教师队伍建设现代化。创新人才组织模式,构建一支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师德高尚,具有终身学习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现代化教师队伍。
——教育技术装备现代化。教育投入适应教育信息化和教育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教育基础设施和教育技术装备达到现代化水平。
——管理水平现代化。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符合教育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辽宁教育发展水平现代化的总体目标
——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左右,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以上。
——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到2007年达到75%,到2010年达到85%。
——小学阶段净入学率和保留率到2010年将分别达到100%和99.97%;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和保留率逐年增长,到2010年分别达到106.5%和99.00%。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到2010年提高到90%;高中阶段的在校生规模到2010年稳定在124万人左右,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55万人。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比例大体相当。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到2007年达到35%,到2010年达到38%左右。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到2007年达到113万人,2010年稳定在110万人。其中,研究生教育在校生规模2007年达到7万人,2010年达到1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2007年达到25万人,2010年达到30万人。
——高校第二批“国家重点学科”达到28个,占全国的2.9%,争取到第三批时占全国的份额有所增加;高校重点实验室到2007年争取增加到80个,2010年争取增加到90个。
三、“十一五”时期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基础教育
1、学前教育
“十一五”期间,发展学前教育,一方面要快速提升学前三年教育的普及率,另一方面要重视3岁前婴幼儿早期教育,逐步建立0—6岁学前教育一体化的格局。城市要合理布局,不断提高优质教育资源,建立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以社区灵活多样的早期教育形式为补充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满足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农村要建立以公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灵活多样的非正规学前教育形式为补充的学前教育网络,鼓励兴办民办学前教育。
到2007年,全省入园幼儿达到70.2万人;到2010年,入园幼儿达到80.3万人。
——民办学前教育
发展民办学前教育是形成以社区为依托,以政府办园为示范,以社会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格局的重要途径。要鼓励在农村兴办民办幼儿园,鼓励举办0-6岁托幼一体化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建设示范性民办幼儿园,提升民办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
到2007年,全省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将达到32.9万人,占全省在园幼儿总数的46.9%。到2010年,全省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将达到45.2万人,占全省在园幼儿总数的56.3%。
2、九年义务教育
“十一五”期间,要实施新一轮“普九”“两类新三片”规划,推进全省九年义务教育高水平高质量均衡发展。同时,力争在全省农村提前实现免费义务教育目标。到2007年,全省80%左右的县(市、区)达到或超过“普九”“提高水平”标准;到2010年,全省50%左右的县(市、区)达到或接近“普九”“双高水平”标准。
(1)小学教育
“十一五”期间,我省小学阶段适龄人口处于减少阶段,相应地小学在校生将由2005年的266.6万人逐步递减,到2007年为243.1万人,到2010年为221.4万人。为此,城市要适时推进小班化教学,农村要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2)初中教育
“十一五”期间,我省初中在校生人数将随着适龄人口的递减出现逐年减少的趋势。2005年初中在校生为157万人,到2007年为146万人,到2010年为127万人。为此,有条件的初中要适时开展小班化教学,深化课程改革,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
——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
发展少量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城市主要是为了满足多样化的择校需求,在农村主要是为了弥补公办教育质量不高的缺陷。“十一五”期间,要以补充优质教育资源和发展特色教育为目标,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有特色,适度发展民办小学和初中,形成质量高、特色鲜明、能够基本满足群众选择性教育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发展格局。
到2007年,民办小学在校生总数达到2.3万人,占全省普通小学在校生总数的0.9%;到2010年,民办小学在校生总数达到2.8万人,占全省普通小学在校生总数的1.3%。
到2007年,民办初中在校生总数达到4.0万人,占全省初中在校生总数的2.7%;到2010年,民办初中在校生总数保持在4.0万人,占全省初中在校生总数的3.2%。
3、普通高中教育
“十一五”期间,我省高中阶段适龄人口将由209万逐步下降至137万,生源趋紧。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2005年为74.4万人,2007年为72.8万人,2010年为69.8万人。普通高中的毛入学率由2005年的35.5%,提高到2010年的50.7%。
——民办普通高中
发展民办教育是扩大高中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十一五”期间,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有特色的原则,积极发展民办普通高中教育,通过发展民办高中来实现普通高中增量,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满足社会对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迫切要求。到2007年,民办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达到7.3万人,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0.0%;到2010年,民办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达到8.5万人,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2.2%。
(二)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是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养生产服务第一线所需要的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任务。推进我省职业教育的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是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必然要求。
1、中等职业教育
“十一五”期间,要把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通过几年的努力,使中等职业教育有一个大的发展,实现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要积极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提高办学规模和效益。到201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数量调整到300所左右,52个农村县(市、区)分别建设好一所高水平的职业教育中心。
——制定和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争取中央财政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在国家重点建设的2000个实训基地中,我省争取在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紧缺人才培养领域建设70-80个国家级实训基地。
——制定和实施“县级职教中心专项建设计划”,争取有50个左右县级职教中心进入国家重点支持的1000个职教中心建设行列。
——制定和实施“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争取50所左右中等职业学校、5-7所高等职业院校进入国家重点支持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行列。
——大力推进学习型企业创建工作。到2010年,以社区内的学校为依托,建立20所社区学院,建立起与我省人文和经济相适应的多功能社区教育体系。加强企业职工培训,构建学习型企业。
——民办中等职业教育
“十一五”期间,要鼓励企业参与办学,主要通过公办学校改制、联合办学及政策引导,发展就业前景好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到2007年,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达到6.0万人,占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0.9%;到2010年,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达到11万人,占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0%。
2、高中阶段教育的总体规划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省高中阶段教育总的要求是“稳定普通高中发展规模,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2005年之后,我省高中阶段在校生人数变化不大,将保持在124万人左右,但由于高中阶段适龄人口大幅下降,因此,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将大幅上升,到2010年将由2005年的59.9%,提高到90.0%。2010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比例为56∶44。
——高中阶段教育的“公办与民办”构成
“十一五”期间,我省高中阶段教育中民办教育所占的比重将逐步提升。到2007年,全省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在校生数达到13.3万人,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0.4%;到2010年,全省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在校生数达到19.5万人,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5.7%。
3、高等职业教育
“十一五”期间,要统筹规划全省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品牌资源优势,重点加强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重新规划本科院校举办的高职院及专业。要适当控制高职院校设置的增长速度,以切实保证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要集中力量办好与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重要原材料加工基地建设相关的,培养方向以能源、机电、交通、船舶、信息、石化、冶金、建材、农业等为主的15所左右省级重点职业技术学院及100个省级实训基地,适当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到2010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的33%以上。
4、高、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结构
未来5年,我省高、中等职业教育要按照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级各类实用型技能人才的需求,调整层次和规模结构,提高人才培养水平,重点培养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本科层次的高职教育。到2010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发展到30万人,年平均递增6.4%;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比例由现在的1∶2.32提高到1∶1.83。
(三)高等教育
1、普通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和高等教育的总体规模
“十一五”期间,要促进高等教育稳步、健康、协调发展。到2007年,高等教育的总体规模达到113万人,其中,普通高等教育的在校生规模达到78.1万人;到2010年,高等教育的总体规模稳定在110万人,其中,普通高等教育的在校生规模达到90万人。
——民办高等教育
“十一五”期间,要积极吸引国内外资金和教育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把短学制、多类型为主要取向的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空间逐步让位于社会力量。积极鼓励民办高等学校做强、做大,逐步提升民办高等教育的层次、规模、水平和质量,形成辽宁民办高等教育特色,构建公办与民办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辽宁高等教育新格局。
到2007年,全省民办高校在校生总数达到15.7万人,占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的20.1%;到2010年,全省民办高校在校生总数达到22.5万人,占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的25.0%。
2、普通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
优化普通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到2007年,研究生、本科生、高职(高专)在校生比例为1∶6.6∶3.56;到2010年,研究生、本科生、高职(高专)在校生比例为1∶4.4∶3.6。
3、高等学校的“强校”建设
加大建设高教强省的力度,在继续加强985大学和211大学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建设1至2所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领军大学,打造辽宁高等教育的旗舰,增强我省高等教育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4、高等学校的科学定位与分类指导
为了促进高等学校的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本着需要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方针,力争到2010年逐步形成2所研究型大学、10余所教学科研型大学、20余所本科教学型大学、30多所高职高专院校,使我省高等学校能级梯次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
5、高等学校的重点学科建设
适应“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相融合”的趋势,在加强振兴老工业基地急需的自然科学领域重点学科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建设和谐辽宁急需的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重点学科建设,力争到2010年,全省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占全国的份额有所增加,省级重点学科发展到160个左右。
6、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
——继续抓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平台建设,加强紧缺型本科人才培养基地、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复合型软件人才培养基地和国际商务型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
——以专业建设为龙头,建设省级100个本科和100个高职示范性专业。按科类评选省级名牌专业。
——对所有接受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的省属本科高等学校进行一轮预评估。
——开展辽宁省高等教育优秀教材遴选工作,遴选500本优秀教材。重点建设500门省级精品课程。
——实施《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规划项目》,重点建设50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100名省级高校教学名师。
7、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
——继续深化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体系建设和学科建设,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推动毕业生充分、广泛就业。
——继续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
——进一步推进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化进程,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
——强化校园毕业生市场的主体作用,推进建设统一、规范、高效、有序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
——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培训,建设大学生创业培训孵化基地。
8、高等学校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发展
——以构建高校科技创新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形成科技平台、科技团队、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良性互动、互相支撑、协调发展的局面。到2010年,全省高校科技经费总额达到55亿元,有5-10个科技平台进入教育部或国家建设序列,有10个科技创新团队进入教育部或国家建设序列;高校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达到70个,大学科技园达到6个。
——以密切产学合作为主线,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十一五”期间,孵化高新技术企业20个;每年向企业转化100项发明专利,向中小企业转化100项实用科技成果。
——以建设和谐辽宁为使命,全面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建设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具有一定研究实力和地方特色的高校重点研究基地;形成一支以一定数量的哲学社会科学家群体为核心,能够承担国内外重大课题研究重任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上力争取得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优秀成果。
(四)师资队伍建设
1、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十一五”期间,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实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现代化为牵引,以教师队伍专业化为导向,以调整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着力点,以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善于从事素质教育的基础教育教师队伍。
——教师总量目标:为了满足普通高中提高质量、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幼儿教育、保障基础教育师资总量的需求,到200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达到32.7万人,其中,幼儿园教师5万人,小学教师14万人,初中教师9万人,高中教师4.7万人。到201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达到28万人,其中,幼儿园教师6万人,小学教师10万人,初中教师7.5万人,高中教师4.6万人。
——学历提高目标: 到2007年, 全省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科学历达到70%,其中,农村达到60%;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到60%,其中,农村达到50%;新补充的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科学历、中学教师本科学历均达到100%;普通高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或进修教育硕士课程教师达到30%,其中,农村达到20%。到2010年,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科学历达到85%,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到80%,其中,农村分别达到60%;普通高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或进修教育硕士课程教师达到40%。
——教师教育体系目标:构建以省属师范大学为先导,专科、本科、研究生三级培养与省、市、县、校四级培训协调发展,职前职后教育相互衔接,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学校教师教育与远程教师教育相沟通,适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终身学习和开放灵活的教师专业发展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教师继续教育目标:实施以全省中小学100名专家型教师培养为龙头的“1123园丁计划”,开展骨干教师培训;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不少于240学时的农村中小学教师新一轮培训。
2、职业技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方面要提高专任教师本科学历达标率,一方面要提高专业课教师的“双师型”比例。为实现全省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数量与质量的倍增,开展以骨干教师为主的全员培训,以“双师型”教师培养为重点,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中等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到2007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任教师中,本科学历达到85%以上,其中,国家级重点及省级示范学校的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要占到一定比例;基础课、专业课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达到25%以上;“双师型”教师达到30%以上。到201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任教师中,本科学历达90%以上;基础课、专业课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达到30%以上;“双师型”教师达到50%以上。
——高等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到2007年,全省高职(高专)学校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占15%-2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达到30%以上,“双师型”教师达到50%以上;到2010年,高职(高专)学校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占20%-30%,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达到40%以上,“双师型”教师达到70%以上。
3、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十一五”期间,要大力加强高等学校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
——通过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带动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积极探索以重点学科、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围绕重大项目凝聚学术队伍的人才组织模式,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集成发展。支持优秀人才在关键领域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提高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实行“吸引、汇聚、培养、提高一体化”战略,加速高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到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人数达到4.2万人。教学科研型大学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的比例达到85%,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达到35%。以教学为主的本科院校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的比例达到70%以上,其中,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达到15%。教授、副教授占教师编制总数的比例基本控制在40%左右。教学科研型大学的教授、副教授可达55%;以教学为主的本科院校教授、副教授占30%-40%,少数院校可达45%。在高校领导干部队伍中,年龄在50岁以下的人数应达到70%以上,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数应达到80%。高校正职应具备博士学历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到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人数达到4.5万人。教学科研型大学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的比例达到85%,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到35%。以教学为主的本科院校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的比例达到70%,其中,博士学位教师达到20%。教授、副教授占教师编制总数的比例基本控制在45%左右。教学科研型大学的教授、副教授可达60%;以教学为主的本科院校教授、副教授占35%-45%,少数院校可达50%。高校领导干部队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数应达到90%。
(五)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十一五”期间,在完善现有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有机统一,能够满足人们不同阶段各种学习需求的开放式的终身教育体系。
——建立贯穿人的一生、教育与其他活动交互进行的回归教育制度。
——以企业全员为对象,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逐步建立满足职工职业生涯发展需要的现代企业教育制度。
——以满足农民职业需求与发展需求为目的,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民培训网络,建立农民教育、农民工培训的制度和运行机制。
——建立与完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充分利用传媒技术,让信息高速公路、因特网走进课堂,满足各类人群的学习愿望。
——根据我省人口老龄化趋势,以社区为主阵地,发展社区老年教育。
四、保障措施
(一)深刻认识建设创新型国家赋予教育的光荣使命和历史责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代表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坚持走自主创新道路,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设创新型国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关键是要培养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教育则是增强创新能力的基础。要巩固基础教育,实现全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强化职业教育,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提供职业技术人才;稳步发展高等教育,全面加快教育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服务的进程;支持和促进民办教育,形成多渠道投资的办学体制。
各级政府和全社会要高度重视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推进教育改革和制度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优化教育结构,保证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快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完善依法治教的保障机制,实现依法治教;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完善扶困助学体系,保证教育平等的实现。
(二)依法加大教育投入,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建立和完善教育事业发展的财政保障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稳定的、与经济增长和全省财力水平相适应的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完善教育事业投入机制,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持。
加大公共教育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对教育的预算内投入,按决算口径,依法做到“三个增长”。逐步提高全省教育经费总支出占GDP的比重,到2010年达到全国同类经济地区教育投入水平。
建立以省统筹为主的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责任机制,确保财政对教育经费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设立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危房改造、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等农村教育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对农村学生免收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补助。保证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专项经费的逐年增长。设立并逐步加大对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的安排,用于补助和奖励农村幼教事业发展和民办幼儿园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确保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性经费逐年增长,各地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应低于30%。设置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用于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各类企业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企业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推进高等学校生均拨款机制和办学绩效拨款机制改革。确保重点高校、重点学科、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2007年力争生均经费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010年达到东部省份的平均水平。
鼓励国内外组织、社会各界及公民个人捐资或投资举办教育。积极运用财政、金融、信贷等手段发展教育事业,努力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与制度创新,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
继续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农村义务教育的体制,适当提高城市初中、普通高中的管理规格;不断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理顺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密切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合作。
大力推进办学体制与办学模式改革。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积极探索民办教育的多种实现形式。加强民办教育的管理,继续积极推动独立学院、软件学院的规范发展。
不断推进学校制度的创新与完善。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活力,积极鼓励学校办出特色。
(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全面推进以课程改革为核心环节的素质教育。大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加快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四个平台建设。以提高大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更新教育内容和课程体系,培养创新型人才。
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素质教育的社会氛围,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互相沟通,积极配合,共同开创我省素质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改革大中小学校考试、评价制度,建立符合实施素质教育要求、体现教育公平的大中小学校考试评价体系。
进一步完善并深入落实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继续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把手工程”。在实现高校就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全程化、信息化水平。采取一切有力措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进一步做好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好大课间活动;加强公共卫生教育,开展校园艺术化工程,打造我省体育、艺术特色教育。
(五)突出重点,落实计划,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大力实施《辽宁省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逐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资源配置、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达到相对均衡的状态。要大力推进《辽宁省农村教育跨越式发展计划》,把农村教育摆在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坚持优先发展。深入实施《辽宁省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城区基础教育推进计划》,加快城市薄弱学校改造步伐,科学划分学区,逐步形成符合城市功能要求、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效益较高的基础教育办学格局。
编制和实施《辽宁省职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继续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制定和实施县级职教中心内涵质量提升工程建设计划,实施全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快辽宁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步伐,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全面实施《教育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服务行动计划》,紧紧围绕“两大基地”和“三大产业”的发展,大力实施“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科技创新服务振兴工程”、“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工程”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构建和谐辽宁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六)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以优化教师教育结构为契机,以改革教师教育管理体制为重点,形成教师教育良性运行机制,推进教师教育的现代化。
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教师录用、聘任程序,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建立起优秀教师送教下乡制度,鼓励教师从城市到农村,从强校到薄弱学校任教,缓解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的需求。
加强职业学校教师在职培训,提高教师的综合业务素质,实行教师到企业见习制度,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技能型人才。
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汇聚一批具有国际和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提升高校科技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
大力吸引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到高等学校工作或服务,扩大外聘教师规模,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到国外进修培训。
(七)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以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
加强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建成并逐步完善省、市两级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尽快完成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任务;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职业教育领域的应用水平,构建省、市、校三级,集政务办公、信息发布于一体的网络平台;加强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构建高校“教学公共服务平台”,实现高校间教学资源、教师、电子图书等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提高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推进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化进程,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
(八)坚持依法治教,完善依法治教的保障机制
切实加强教育法制建设,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办学行为和教育管理行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教育部、省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加强地方教育法律法规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立法质量。加强教育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政策指导、检查评估的作用。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依法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完善督政、督学和监测三大督导体系,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作用。健全县级以上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建立一支适应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的高水平、专业化的教育督导队伍。通过建立评估、教育法律和政策咨询专家库、信息公告、监督和问责等制度,完善依法治教的保障机制。定期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区(市、县)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先进教育局创建活动,努力形成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参与、学校依法办学、师生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良好局面。
(九)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
进一步扩大与国外政府间、学校间、教育组织和民间组织的交流和合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展境内外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本科院校至少开办一个合作专业,高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国际合作,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拓宽国际交流渠道,组织高校领导、学科带头人到世界名校培训,做高级访问学者,形成国家公派、单位公派、个人自费出国留学相结合的出国留学工作体系,培养国际化创新人才。大力引进国外智力参加学校的教学科研和教育管理,每年聘请外国专家1000名。设立辽宁省人民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不断扩大我省招收外国留学生规模,提高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层次和质量。积极开拓国际教育服务市场,大力加强对外汉语教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在国外设立汉语培训中心,开展特色学科、强势学科的境外办学,面向世界推介辽宁教育品牌。
(十)完善全省扶困助学体系,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加大扶困助学力度,完善全省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扶困助学制度体系,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施对农村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认真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众的子女就学困难问题;在高中教育阶段,继续做好招收“宏志班”工作;认真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在高等学校全面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继续实施政府(国家)助学奖学金、“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