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16年9月23日——9月29日
联系电话:024-86892770 传真:024-86903629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邮 编:110032
2016年9月23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16年9月23日——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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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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